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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父亲叶建国早早地便起床上班去了。
他是个行动派,既然已经决定事情,就立马去实施,不丝毫拖泥带水。
叶根红的这个脾性就是随的他父亲。
“哎,一朝回到解放前了。”
由于叶根华几乎将身上所有的钱全部掏给了父亲叶建国,现在的他,一穷二白。
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现如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搞钱。
叶根红有种预感,恐怕父亲叶建国身上的那点钱,不足以坚持到肉联厂改制结束,他需要在叶建国山穷水尽之前,凑到足够的资金顶上去。
现在身处九零年代,以他重生者的条件,最赚钱的莫过于卖歌,投稿文学作品。
虽然脑袋里有上辈子无数经典的歌曲,奈何没有渠道联系那些邀歌的歌手,再说了,就算是能够联系到那些明星,谁又会向一个籍籍无名的人邀歌呢?
所以,现在最适合的就是投稿小说了。
当前时代,互联网还不发达,没有网文小说网站,投稿只能以写信的方式投稿给杂志报纸出版社。
此时叶根红在泰市市中心新华书店,如饥似渴的研究着。
他发现武侠类杂志,卖的最好的正是华夏出版社出版的《天下武侠》。
记好了投稿地址,顺便向书店的老板购买了信封和稿纸,一支钢笔几瓶墨水,便急匆匆的赶回家了,赚钱就要争分夺秒。
复制上辈子的文学作品,到这平行世界里应该不算剽窃吧?咱不抄袭小说,只是优秀小说的搬运工,叶根红在心里臭不要脸的表示道。
第一本小说,叶根红选择了古龙的成名作《多情剑客无情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叶根红看着自己稿纸上的钢笔字,满意的点了点头,字,是成年累月的象征,毕竟叶根红可是活了一百多岁的老妖怪,一笔笔铿锵有力,气势恢宏。
最让叶根红感到惊讶的是,上辈子他看过的文学作品歌曲,还有经历的一些特殊事件如同烙印在他的脑海里一般,说是直接复制粘贴。一点都不为过。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厢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奋斗,叶根红终于将《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前五章给“写”好了。
甩了甩泛酸的手指,叶根红将写好的小说稿纸小心的叠好,装进了信封。
叶根红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金龙”,寓意就是致敬金庸先生和古龙先生。
随后骑着他崭新的自行车,来到离家最近的邮局,贴了张邮票,便寄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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