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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爹毕竟是草根出生,更能够得到广大市井百姓的共鸣。
「就这样,你再增加点黎爹与歹人斗智斗勇的内容,一定要写的妙趣横生。」容瑾说的口干舌燥,当下端起茶水咕嘟咕嘟牛饮。
放下茶杯就看到黑壮的王有礼一双崇拜的含情脉脉的眼睛,他顿时恶寒,「你别这么看着我,我怕晚上做梦。」
「容瑾,你不去写话本真是屈才了。」
容瑾笑着摆手,不是他谦虚,他是真没有这个文笔,「我现在志不在此,不想读书科举。」
四书五经在脑子里打结,原主倒背如流的那些只是记忆没有内化成他容瑾自身的知识储备,首先下场后破题他就不会。
「也不想做书案工作。」
写话本其实不挣钱,原主以前抄过书,在书局里面听闻过一些,真正挣钱的是教材,那又不是他一个小书生能够碰的。
「我做菜手艺还行,臭豆腐你也吃了,觉得如何」
「很有新意,味道因人而异吧,我不是很喜欢,但别人喜欢。」
「哈哈,那是,各花入个眼,钱还有人视之如粪土呢。」容瑾笑着说:「我就想以此谋生,给……」
脑袋里忽然浮现出黎未的样子,他说:「给我们东家掌勺。」
王有礼摇头晃脑地说:「可,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又不是读书科举入仕一条出路。」
他记忆力不错,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让小二提供了纸笔当下就记下了些重点。
「回去我就写,写完了拿过来给你看,我在东洲码头那儿的茶馆说书,那家掌柜的是我隔壁邻居的二叔,我有好的本子说能够招徕顾客,他也很乐意支持的。」
王有礼看着笔下勾勒出来的人物,他喃喃地说:「我有预感,这个故事绝对能够火遍大江南北的。」
吃着枣泥酥的容瑾惊讶,他的目的是给得味楼造势,没有这么大的企图和野望啊。
但看王有礼眼睛旺旺亮的样子,他说着应景的话,「那再好不过。」
送走了王有礼,容瑾提着衣服下摆去后院找黎未,推开门看到黎未在桌案边忙碌,他故意加重了步子。
埋首于书本上的黎未下意识抬起头,看到是黎未,他说:「忙完了」
「嗯,刚把人送走,王有礼是我在学馆里的同窗,他人不错,脑子也活,只是不是读书的料。」
不读书也有别的出路,据容瑾了解他在码头那边说书名头很响,能够把书里面人物说活了,最常说的是前朝写的《演义》。
原主去码头送人的时候见到了如众星捧月一般受到欢迎的王有礼,他一方面瞧不起好好的读书人不做了,竟然混迹市井;另一方面又暗暗羡慕他的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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