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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中,透着寂静。阳光正穿过树叶间的林荫照射下来,像繁星在空中闪烁,有些刺眼,却十分晶莹美丽,透着不可捉摸的静谧。
前方一片开阔地草丛上,一只小野兔正用胆怯的眼神张望着四周。它也不知道是出来觅食,还是来到附近欣赏着风景。
不远处,一头野猪龇着满嘴的獠牙摇头晃脑地走过来。边走边用警惕的目光四处张望。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它养成一种小心翼翼的习惯。
小野兔坚起耳朵,听到野猪由远及近“卟哧、卟哧”冒着热气的呼气声,吓得赶紧往草丛里面窜。
“它来了!”
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响起。
灌林丛中,静悄悄地冒出两个脑袋来,正是肖天浩和虎仔俩人,他俩头上戴着用柳叶编成的草帽子。
虎仔手中握着一支m1924式毛瑟步枪,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慢慢走进射击范围的野猪,仿佛整个人与周围的山林景物融为一体。
毛瑟步枪在当时是难得一见的好枪,不仅精准度高,而且射程远。据虎仔说,这步枪是父亲打仗时缴获到的的战利品。也许是父亲认为当地兵荒马乱,流匪又多,枪放在家里也可以防身,于是上前线前就留了下来。
“不用紧张,保持呼吸平稳缓和。”
“眼睛、准星、射击目标保持同一水平线……”
“射击!”
“呸——”
随着一声撕裂风声的枪声,子弹划破长空,向野猪呼啸而去,准确无误在它的脑门上穿出一个血洞!
“漂亮!”肖天浩不由得赞叹了一下。
虽然这过程只是短短的几秒钟,对林虎来说却充满着惊心动魄。
第一次使用步枪射中目标,而且是一枪击毙。尽管事先肖天浩对他进行多次的模拟射击训练,但真正投入实战中去,对他来说却是另外一种充满刺激的体验。
抚摸着尚有余温的枪身,林虎心中不由产生一种莫名的自豪感。
“好小子!有你的!”
肖天浩也没想到,这小男孩面对凶猛野兽时竟然有如此超乎常人的镇定和精准的枪法。
流淌的血水磨尽了野猪最后的一点力气,一会儿,它再也无法挣扎。
肖天浩和林虎站起身来,抖落身上的落叶和杂草,脚步轻快地向着野猪走去。
“这只野猪应该有一百斤左右吧?这下我们可有口福了……。”
用脚蹭了蹭躺卧在草地上的野猪,林虎开心地咂了咂嘴。
“看你这嘴馋样,我当初还真以为你是为民除害呢。”
见到林虎高兴的样子,肖天浩也童心大发,开起玩笑来。
肖天浩和林虎俩人将野猪绑好,抬着它藏在一山洞里,虎仔搬来一个大石头封住洞口。
“秦哥,天色不早了,瀑布口离这里也不远,我们现在就过去吧!”
拍了拍手中的灰尘,林虎站起身说道。
俩人翻过一个小山头,朝瀑布口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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