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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沙堡小得可怜,周长不过三里,城墙最高处才两丈,堡里连校尉都没有,只靠着一个老旗总带着他们十个边军士卒过日子。
平日里,他们的活计是巡逻、修补城墙、警惕远处的胡骑踪迹,偶尔能见到商队路过,换点盐巴和布料,日子过得像堡外的戈壁滩一样荒凉。
直到去年冬天,老旗总托人给他说了门亲事——邻堡军户的女儿,名叫翠娘。
翠娘生得结实,手脚勤快,会缝补铠甲,还能煮出热腾腾的羊肉汤。
新婚那天,堡里的士卒凑钱买了一壶劣酒,几个粗面馒头,就算是办了婚事。
翠娘红着脸给她端来一碗汤,轻声说:“你守着堡,我守着家,等开春了,咱们也生个娃。”
刘醒非看着她眼里的光,心里竟泛起一丝从未有过的暖意,连带着那模糊的前世印记,都淡了几分。
他甚至开始想,或许这一世,能就这样过下去:守着堡,陪着妻子,等孩子出生,看着他长大,哪怕一辈子都是个普通的军户,也比前世在降术的诡谲里挣扎要好。
可边地的和平,从来都是短暂的。
这天清晨,天刚蒙蒙亮,负责了望的士卒突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呼喊:“胡骑!好多胡骑!”
刘醒非猛地从床上弹起来,抓起铠甲就往身上套,翠娘也慌了,手忙脚乱地帮他系甲带,声音发颤:“你……你小心点。”
他拍了拍妻子的手,没说话,拎着长枪就冲了出去。
站在城墙上往下看,刘醒非的头皮都麻了——漫山遍野的胡骑,像黑色的潮水一样往青沙堡涌来,马蹄声震得地面都在颤,旌旗上的狼头图案在风里猎猎作响。
粗略数过去,至少有上千人,上万人,而他们,只有十个人。
“怕个屁!”
老旗总拔出腰刀,声音沙哑却有力。
“咱们是军户,守堡就是守命!就算死,也得拉几个垫背的!”
胡骑很快就冲到了城下,他们不擅长攻城,没有云梯,只能举着弯刀往城墙上爬,或者用斧头劈砍城门。
刘醒非握着长枪,狠狠刺向第一个爬上城墙的胡骑,枪尖穿透了对方的咽喉,鲜血喷溅在他脸上,温热而粘稠。
他来不及擦,又侧身躲开另一个胡骑的弯刀,反手用枪杆砸在对方的太阳穴上,胡骑惨叫着摔下城墙。
城墙上的厮杀,很快就变成了贴身肉搏。胡骑前赴后继地往上冲,刘醒非和士卒们靠着城墙的掩护,一寸寸地守着阵地。
他们的铠甲被砍出了裂口,手臂、肩膀上添了新的伤口,鲜血顺着甲片往下滴,在城墙上积成了小小的血洼。
老旗总被一个胡骑的弯刀劈中了肩膀,却依旧咬着牙,用腰刀砍断了对方的手臂;一个年轻的士卒被胡骑拖下城墙,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再也没上来。
“退!退到内城!”
老旗总捂着流血的肩膀,嘶吼着下令。
内城是青沙堡的核心,只有一座四方的土楼,比外城的城墙更坚固。
刘醒非扶着老旗总,和剩下的六个士卒退进内城,关上了厚重的木门。
胡骑在外边撞门、放火,木门被烧得“滋滋”响,浓烟从门缝里钻进来,呛得人睁不开眼。
“他们要烧门!”
一个士卒喊道。
刘醒非看着浓烟,心里突然想起了翠娘——她还在堡里的民居里,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他刚想冲出去,就被老旗总拉住:“别去!出去就是死!咱们得守住内城,等援军!”
可援军,哪里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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