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书渠在车里坐了一会,凛冽的风顺着窗户吹进来,将窒闷压抑的胸腔清洗一空。
他认识陆闻轻那年是十七岁,是那个金发碧眼国度里的一抹东方墨色,也是热情世界里的唯一一点静默。
他时刻被监视,没有朋友也听不懂他们说话。
陆闻轻是第一个和他说中文的人。
那时候他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关在房间里,没有任何娱乐也不许见人。
陆闻轻来高中找人,跟他问路。
他不想说话索性就装哑巴,充耳不闻那道好听的男声跟他说excuseme,只觉得很烦人,最后故意给他指了一个相反的方向。
他要过去至少得多绕一个多小时,沈书渠没有半点愧疚心,只觉得安静了。
没几天恰好又遇见,陆闻轻把他堵在走廊里,一只手按在墙上挡住他的去路,“小哑巴,话不会说,倒挺会骗人,欠教训。”
沈书渠抬头看他一眼,露出一个很茫然的表情,捧着自己的书去了长椅上,打定了主意装不认识。
一阵风吹过扑簌簌落下来一大片樱花,陆闻轻伸手摘掉他头上的花瓣,往那本百年孤独上放了一小把糖。
沈书渠仰起头看他。
陆闻轻逆着光微微俯身,居高临下的年轻眉眼已经带着压迫感了,但因为在笑就显得不那么凶,反而很撩人。
“张嘴。”
陆闻轻剥开一颗糖放在他唇边,见他不动以为是没明白,又用拇指在他唇上揉了一下。
沈书渠用力咬了他一口,给了他一个血淋淋的教训。
陆闻轻指背上牙痕凹陷,他也没在意,抽出来随意捻了捻血迹,笑说:“哪儿来的小狗,牙还挺尖。”
他将糖放进自己口中,抽走沈书渠夹在书里的黑色钢笔又拿过他的手在掌心里写了三个字:陆闻轻。
笔尖摩擦掌心带来很轻微的痒,沈书渠要抽回手,却被他用盖上笔帽的钢笔点了点掌心:“记好,我的名字。”
——嗡嗡。
思绪骤然被打断,沈书渠接起电话。
林锦还有闷气,说起话就带着点儿阴阳怪气:“沈大神仙,还活着吗?”
沈书渠笑了下:“看样子还活着。”
他破天荒开个玩笑,林锦也被逗笑,随即又冷哼一声:“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原谅你,你现在在哪儿?我给你送点汤去。”
沈书渠重新启动车,“不用了,你自己喝吧,我还有事要办。”
出了星海岛,沈书渠调转方向去了碧林山庄。
从他有记忆起,沈正兴每年生日都办得极其宏大,宾客名单涉及各行各业,总不下于上百人。
他爱排场,喜欢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因此宴会上一切装饰都要最好。
红酒佳酿,鲜果浓香,就连真丝桌布上装扮的鲜花都是空运而来,入眼之处皆是奢贵。
宴会厅觥筹交错。
沈正兴一身西装笔挺,胸口放着折叠完美的口袋巾,旁边站着优雅贵气的继室余欣。
沈书渠首次出现在沈家的宴会上,陌生又貌美的面孔瞬间引起关注。
“这是谁啊?”
相克[先婚后爱] 蓄意攻占 嘘,星星不说话[娱乐圈] 一百天后魅魔老婆会黑化吗? 你怎么跟我舅舅结婚了? 此女当主天下 月半弯 战王他身娇体软 换亲后,嫁给少年将军的牌位 别惹她,她难杀,惹她你算踢棉花 嫁姐夫 长公主与废物质子 美食博主怀了厌食霸总的崽 在娱乐圈做资本的厨子 沉溺!诱她沦陷 女配出国那天,大佬他急红了眼 [综英美]是谁家的小鹿 染欢 满级大佬她一心抱祖国大腿 病美人死也不洗白[快穿]
一个是脾气火爆的女上司,一个是虽然帅气但一穷二白叮当响的男司机,坐看屌丝季晨斗智斗勇,走向人生巅峰!...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
人被杀就会死,这是众所周知的真理。可某夜,回家路上离奇暴毙的主角,却发现死亡对他而言并非终结,而是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世上没有什么是死一次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死个千儿八百次!(普群533427458无门槛)(V群133781594暂未开放,需老书全订或着新书弟子粉丝值)...
作者弱十七的经典小说狂王拦道王妃别想逃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一朝穿越,再现芳华,遇见他是偶然还是宿命。金戈铁马,马革裹尸,儿女情长亦有家国天下。生而不往,死去无门,纠缠半生终究独自茕茕。...
文娱教父之路,从影评人开始。穿越平行时空,前世烂片依旧当道,铜唇铁舌,以抨击天下烂片为己任天资卓越,以树立演技典范而奋斗我就是我,不做文抄公,照样玩转娱乐圈!(已有精品完本作品娱乐之最强大脑,放心入坑。书友群202855840密码521)...